发布日期:2025-12-22 11:27:53 浏览次数:
一份出口合同、一份质量合格证明,从2026年1月1日开始,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必须持有的“新通行证”您准备好了吗?

2025年12月12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79号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这意味着,相关产品的出口自由贸易时代告一段落,规范化、许可制的管理新模式正式开启。
对于广大钢铁生产和外贸企业而言,这不仅仅是一则政策新闻,更是需要立即付诸行动的实操指南。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25年第79号公告,此次调整的核心是将部分钢铁产品正式纳入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 。

这意味着,从明年开始,出口这些产品将不再是简单的报关操作,而需要前置性的行政审批环节。
公告明确指出,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上述货物时,必须申领出口许可证。而申领的基本门槛是两项文件:货物出口合同和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这一变化标志着监管重心从事后核查向事前审核和质量管控延伸。
面对新规,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无疑是“我该怎么做”。

第一步:确认产品是否在管理目录内。
这是所有行动的起点。企业必须首先核对自家出口的钢铁产品是否属于公告附件所列范围。这一步看似简单,却至关重要,直接决定了后续是否需要申请许可。
第二步:准备两项核心申领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企业需要准备好:与国外买方签订的正式货物出口合同、由产品生产商(可能是本企业或上游供应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步:向正确的发证机构提交申请。
公告对发证权限做了清晰划分:在京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向商务部许可证局申领。
其他所有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申领。特别包括 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等副省级城市 的商务主管部门。
公告规定,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对于在此日期之后签订的合同或安排的出口船期,企业就必须按新规办理许可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的这一表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5号执行,这表明,此次调整是在既有出口许可证管理框架内的一次扩容。
2024年第65号公告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出口许可证管理系统,包括网上申报平台、审核流程和监管要求。企业应同时熟悉这套基础性规定。
第一,立即启动内部核查。
法务、外贸和销售部门应联动,对照公告附件清单,梳理所有在手的出口订单和未来意向合同,评估新规对业务的具体影响。
第二,提前建立质量证明文件体系。
对于生产企业,需确保能为每批出口产品出具规范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对于贸易企业,则需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要求上游供应商提供此证明,并将其纳入供应链管理必要环节。
第三,主动联系本地商务主管部门。
建议尽快与所在地省级或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提前了解具体的申请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和预计审核时间,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出口履约。
此次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新规,是企业外贸合规管理的一次重要升级。
从“自由出口”到“许可管理”,变化的不仅是多出一份文件,更是对企业内部风控、质量体系和流程响应能力的综合考验。
政策过渡期有限,企业应立即行动,将合规准备前置,将挑战转化为夯实管理基础、构建长期竞争优势的机遇。只有主动适应规则变化的企业,才能在日益规范的市场中行稳致远。
版权声明: 本文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文件解读,仅供企业参考。具体执行请以官方正式文件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