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10 16:27:58 浏览次数:
每年年初,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经常会涉及到跨年报关单的申报,比如2023年初,有很多企业还留有2022年出口的报关单未申报退税,跨年的报关单该如何申报?如果有两个年度的报关单都要申报退税,该如何操作呢?下面为您讲解:
外贸企业申报上年度报关出口的业务,跨年申报出口退税时,填写的申报年月中“年”要和报关单上出口日期的年度保持一致,“月”我们习惯上填写“12”。如该年月已申报过出口退税,只需顺延批次申报即可。 某外贸企业,2022年10月出口货物取得报关单,2023年2月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在录入申报年月时应填写202212。若申报年月202212已经申报过退税,使用过001批次,在此次填写申报批次时,应顺延之前的批次,使用002批次申报。 外贸企业申报上年度报关出口的业务时,如果同时有当年出口报关单需要申报退税,则需要使用不同的申报年月分别申报。 某外贸企业,申报的报关单出口日期既有2022年的,也有2023年的,需要将报关单按照出口年度进行清分。2022年出口的报关单,使用202212申报年月申报,2023年出口的报关单使用当前年月进行申报。 旭诺退税通系统对接全国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各地区单一窗口。退税通搭配旭诺系统中的关单通、配单通等,可实现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的批处理,自动将出口关单、进项发票数据匹配,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直接导入到在线申报出口退税相应的表单中,无需人为干预,免去企业手工整理数据、录入数据工作,大幅提升申报退税准确率,减少99%申报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