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09 15:30:57 浏览次数:
大家都知道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有个专业术语关联号,是进货和出口数据的唯一关联标识,关联号可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关联,该方式从2002年一直延续至今。
但从9月1日开始,全国各地陆续升级金税三期新版外贸退税系统,该申报发生将发生变化,关联号录入规则为:申报年月(6位数字)+申报批次(3位数字)+流水号(5-8位数字)
新系统强制要求报关单一条记录一个关联号,21位报关单号作为一个关联号申报单位,不同的报关单和同一报关单上项号不同的出口货物不能使用同一关联号,如下图所示:
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在测算外贸企业每笔退税换汇成本数据更加真实直观,但对外贸企业财务来说增加不少工作量,尤其是一笔进货发票对应多个出口报关单记录,需要手工拆分数量和计税金额。
针对这个申报方式的变化,建议让供货企业完全按照报关单项目一条记录对应开具进货发票一条明细,并且发票名称、单位、数量要一一对应,并且计税金额不能开具错误。为此,企业可以使用旭诺财税应用市场——新发票通,根据企业的实际出口情况导出开票模板提供给供应商开具,这样就可以保证出口发票数据与关单数据保持一致,方便企业后续退税工作。
也就是企业在出口申报后,马上通过旭诺财税应用市场-关单通专业版软件,获取到企业的出口报关信息,当出口货物的状态显示“放行”后,导出报关单上的商品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和数量等,发送给工厂开具进项发票,即可保证出口报关单数据与进项发票数据完全一致。众所周知,电子口岸无法查询到结关以前的报关单数据,企业想要在出口日期前开具发票,就要通过旭诺财税应用市场软件的关单通专业版模块提前获取到未结关的出口报关信息,利用时间差开具好进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