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09 15:27:31 浏览次数:
海关缴款书国税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六条第(一)款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如纳税人有异议,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提交《“异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同时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提示:稽核比对结果“相符”,可以抵扣进项;“滞留”留待下期继续比对;“不符”、“缺联”“重号”,不得抵扣进项。
使用旭诺财税应用市场完税通稽核比对功能,可以对本期申报的缴款书进行预审,当期发现问题当期修改重新申报,避免进项抵扣延期,为企业缴款书进项抵扣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