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诺财税应用市场-海关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税务信息化|区块链|税控接口|进销项管理

专注税务信息化建设与服务

一体化解决方案首选品牌

025-58219855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南京旭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25-58219855
邮箱:service@xunoi.com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秦淮硅巷信息软件大厦6层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
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15:20:09浏览次数:

image.png

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为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实施,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8年1月19日起,在上海海关和南京海关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现公告如下:


一、选择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在税费支付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也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


二、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与海关打印的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同等效力。


三、参与试点的业务现场范围,由上海海关和南京海关确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2018年1月16日

旭诺信息(XUNOI)自成立以来专注为中国税务系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与专业服务,作为企业财税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发起者和推动者,近年来旭诺在出口退税、海关单据管理、票据管理、纳税筹划等领域与众多大型集团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合作。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的积累和钻研,旭诺信息逐渐完善出一套集成式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为众多企业提供更加高端的一体化服务。

www.xunoi.com

咨询热线:025-58219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