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近期收到一家外贸企业的咨询,他们采购货物的进货发票单位是“个”,报关单单位是“套”和“个”。进货发票已经认证了。在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明细时,显示的单位是“套”,问申报要怎么录入?
答: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第二项第(五)条规定:201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2、退税申报系统里的单位是根据商品代码库自动带入显示,不可以更改。
3、你公司取得进货发票单位与申报系统默认单位不一致,把数量换算为默认单位(套)对应的数量进行录入即可。
发票和报关单的计量单位为什么会不一致?
从外贸企业出口的整个环节我们可以看到:进货由采购人员负责,出口由报关员或代理报关公司负责,由于进货和出口的主导人不同,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等,很难做到出口报关单和进项发票的一致性。当财务人员拿到报关单和发票要做退税申报时,已经为时已晚。改报关单?退票重开?向税务局写说明?这三条路都异常艰难,还伴随着无法退税的风险。
如何有效规避出口和进项货商品信息不一致?
解决办法:先出口,后开票!从出口申报到出口结关,一般需要十几天的时间,在出口申报后,马上通过旭诺财税应用市场-关单通专业版软件,获取到企业的出口报关信息,当出口货物的状态显示“放行”后,导出报关单上的商品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和数量等,发送给工厂开具进项发票,即可保证出口报关单数据与进项发票数据完全一致。众所周知,电子口岸无法查询到结关以前的报关单数据,企业想要在出口日期前开具发票,就要通过旭诺财税应用市场软件的关单通专业版模块提前获取到未结关的出口报关信息,利用时间差开具好进项发票。关单通专业版是出口企业财务必备的出口单证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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