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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广《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的公告
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1月19日起,全面推广《海关专用缴款书》企业自行打印改革。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以海关电子缴税方式缴纳税款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s://www.singlewindow.cn)下载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或向海关现场申请打印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
二、有关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的会计使用和存档要求按照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档案局2018年第100号公告要求执行。进出口企业、单位在使用中遇有问题,可通过12360海关热线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目前,《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海、江苏、天津、济南、深圳海关等都可以自行打印海关税单(具体详见下表)。我司已全面对接海关电子化税单平台,实现电子税费单批量打印、批量下载归档,协助海关总署积极推进税费单无纸化工作,为全国进口企业海关信息化建设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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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诺信息是以税务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双软”企业,专注为中国税务系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与专业服务,在海关税单改革初期,旭诺信息即投入大量市场和研发力量跟进该项目的进展,为进口企业提供更加高端的海关税单/缴款书打印、申报、稽核预警一体化服务。
企业使用旭诺进口增值税管理系统后,原本需要工作人员花费数天时间完成的缴款书打印、申报工作,现如今每月十几分钟就能高效完成,大大提升了财务、关务工作效率。系统导出的海关税费各项数据还可应用于报表统计、数据分析等方面,真正实现了企业税单自动化、信息化管理要求。
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的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与旭诺信息达成战略合作,旨在搭上海关无纸化改革的首趟顺风车,开启企业进口税费管理新纪元。
咨询热线:025-58219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