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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1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这样转账=严查,这样发工资=偷税!

来源:xunoi发布日期2019-01-03 11:55浏览:

又一重磅消息!央行新规将在元旦执行,支付宝购物消费达5万以上或转账金额达到20万以上受监控!

消息一出,该话题立刻蹿升到微博热搜榜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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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微信转账超5万严查

央行又出新规,规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使用支付宝和微信等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转账交易,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必须上交具体细节给央行监管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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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通知施行后意味着,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将接受央行监控管理。这之中,不仅仅包括银行账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还将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记录


今后,我们个人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购物消费、转账金额达到5万块钱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额可疑交易进行监控。又是“大额”又是“可疑”搞得人心惶惶啊~下面小编就来给您讲讲,什么算“大额”?什么算“可疑”?


到底何为“大额”?何为“可疑”?


1、大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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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金额5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支,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都属于大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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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也属于大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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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国内金额50万元以上、跨境2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同样是大额支付。


难道正常的交易也要被严格监管吗?


其实,银行对“大额支付”是一个统计和报告,对“可疑交易”才是检查重点。如果你涉及以下几种情形,那就要注意了…


2、可疑交易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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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想干嘛?

莫不是准备携款潜逃到国外啊?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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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卖日用百货的小公司

动不动就几百万上千万的流水

不是洗钱是干啥?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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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餐饮的

天天收到钢铁公司的大额转账

再往影视娱乐公司转,这合适吗?


(4)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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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给甲转100万,明天又给甲转200万

过了两天甲给你转了500万

你说这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吗?


(5)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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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都废了好久了,前段时间突然复活,

而且没什么业务,却有大额转账进入,

你是中彩票了?

还是参与了啥见不得人的勾当?


(6)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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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用现金交易这肯定会被查的,

看过电视剧里贩毒的、走私的吗?

都是一箱一箱的现金啊…


(7)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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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就去银行开户

各个银行恨不得都有你的户头

一旦有大额交易了又怕查

转了钱赶紧销户,这样不被怀疑才怪…


老板和会计注意:公对私已经开始严查!


其实早在今年5月份,央行就发起了一条关于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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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涉及到:自2018年12月1日起,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除按照第一阶段业务处理办法执行外,增加完善账户管理协议、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转私”管理、健全异常情况处理机制。


各位老板和会计要注意了,公对私、私对公的这种走账形式从今年12月1日就已经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了。所以公对私转账不能再有了!不管是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一旦被检测到资金流向异常,你将被清查。


如果公司经常公对私转账,你们会面临哪些风险呢?



1、偷税漏税


都知道财务做账一定是要有原始凭证的,而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面不透明,没有依法的纳税凭证,很有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业将会面临巨额补税惩罚。


2、挪用公款


公司账户的资金往来一般是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若是转到老板的私人账户,就难以区分到底款项是公用还是私用的,前段时间某公司财务人员挪用巨额公款打赏平台主播的案子还历历在目。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要收到监管,不可挪做私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会被定罪入刑!


3、 洗钱嫌疑


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积次数过多,就会被银行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排查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注意,会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不仅仅是金额大,而且是一年内收款次数多的对象,并不是所以大额交易都会被监控。


这样发工资就是偷税!

年,广东省鹤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对当地某制造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


这家企业在2014年——2016年期间,通过非法冒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60多万元,以此偷逃所得税20多万元。


最终这家企业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很多企业都这样发工资,但这三种方式发工资就是偷税:


1、虚列人数,给银行发的付款指令却跟申报人数不符,员工参保人数和个税申报人数也对不上;


2、虚增工资的方式虚增薪资费用,银行流水明细跟工资表不匹配;


3、分摊高新员工薪水。


这类操作的特点很明显:


大部分员工的工资都在起征点上下徘徊,企业平均薪资值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这类小微企业很多,受到波及的必然少不了。


如今社保由税局统一收取,社保和个税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税局很容易发现异常。特别是金税三期以后,税务稽查成本非常低。


经过大数据对比,系统分分钟预警,就看税局是不是查。要查的话,哪些是重点查处对象呢?


所以说,企业按实际员工薪资发放情况计提费用、申报个税,老老实实交税,才是真的。公司的业务往来也一定要按照规定走公帐,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走私账偷逃税款,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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